药物在诊断、治疗和预防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过程中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益处, 但有时也会产生药害(drug misadventures), 如药物不良反应(adversedrug reaction, ADR)和不合理用药所致的药物毒副反应等。上世纪国外曾发生16 起重大药害事件, 累计死亡2 万余人, 伤残万余人。伴随着医药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, 药害日趋成为威胁人类生命和健康的严重问题。Lazarou 等[ 1] 对美国1966 ~ 1996 年的39 项前瞻性研究进行的meta 分析表明, 住院患者中6.7 %发生严重ADR, 0.32 %为致死性ADR, 由此推算全美国每年有220 万住院病人发生严重ADR,10.6万人因此死亡, 居住院病人死因的4 ~ 6 位。据统计, 我国约有5 000万~ 8 000万残疾人, 1/3 为听力残疾, 其致聋原因60 %~ 80 %与使用过氨基甙类抗生素有关。因此控制药害刻不容缓 |